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阚书华家很大,设计很简单,一道大白墙,乍一看像没有装修过,但其实这就是阚书华的风格,他喜欢简单,喜欢事物最原始的样子。
阳台玻璃门没关,衣服晾在阳台,晚风刮过响起阵阵声响。
除此之外李清明清晰地听到自己心髒猛烈跳动的声音。这几天除了搬家就把自己闷在房子里,差点没闷出毛病,旺财快要烦死他了,每天挥着猫爪子让他出门。
如果阚书华没有联系他,他大可就断开联系了,再也不主动靠近他,但阚书华不但约他出来吃饭,还应允将他带回家,还让他握他的手!
这就不一样了!
李清明换完鞋子环绕了一圈房子。以往过来注意力全在阚书华身上,哪里有功夫看房子。
阚书华端了一杯温开水过来,李清明一手接过水杯,一手拉住他的手。
李清明顺手将水杯放在了旁边的桌面,然后一使劲将阚书华拉了过来,把自己送进了他的胸膛。
阚书华一米九的身高,比他高了半个头,怎麽壁咚他也盖不住这身高,不如就地占一把便宜。
这顿操作下来,阚书华显然有些迷茫,眼里透着疑惑,但实在好奇李清明接下来要做什麽,便一动不动配合着。
不一会儿,李清明的声音响起:“你喜欢男人吗?”
这麽一听,阚书华心里有了底。于是动了动将李清明抱住的同时站稳了些,以免两个人都摔倒。
阚书华一时没回答,李清明便胡思乱想了起来。觉得自己疯了,一定是疯了。
阚主任结过婚的啊!
怎麽就问这种问题呢?!!
但他主动约饭,主动牵手,主动给他换鞋,是不是证明他不一样
李清明脑袋里的两个不同声音互相争辩,企图说服对方,但很快一个占了上风,另一个溃不成军。
阚书华今晚格外的体贴温柔,让他陷在温柔乡里不知所措。毕竟阚书华今天的主动联系像是冷战中先低头的那方,像是有似无地哄着他,又因为……他真的很喜欢阚书华,所以自动把阚书华的行为当成哄他,其实根本没有吧,阚主任只是因为他一连几天没去给他当助理,没有电话,然后门诊又需要一个助理,才过来打探的吧。
可是,他真的好喜欢阚书华,所以阚书华不过打个电话来,他就屁颠屁颠出去;阚书华不过是多问了几句话,他就恨不得立马跟他回家,把自己送给他,尽管不知道人家要不要。
自以为是地一厢情愿把自己送给他。
他想着爱要不要吧,先把便宜占了再说,不要走就是了。
有些想法一旦生出了出来,便以迅雷不及耳的速度延伸繁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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