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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那边儿吗?”

施沐晨轻拍熊鑫的肩,不知道为什么,此时熊鑫的表情看起来相当落寞。本来还好好的。

“哦……好。”

熊鑫考虑也没考虑,随口答应。

施沐晨已经有段日子没约上熊鑫了。熊鑫忙,他也不清闲。今天世纪坛有这么一场展览,又恰巧熊鑫没课答应得还算痛快,施沐晨该说是挺喜上眉梢的。而关于这场约会的安排,自然也是滴水不漏。中午碰头一起喝了杯咖啡吃了小蛋糕,下午过来看展览,接下来当然还要吃饭,吃了饭施沐晨也不想放熊鑫走,惦记带他去俱乐部混混。目前看来,第一步、第二步已大功告成,接下来的第三步、第四步……加紧势头想来也不难。

对熊鑫的追求,让施沐晨总结可真是旷日持久。这事儿让他发觉自己居然还有这么执着的一面,难能可贵。但他却破天荒的挺享受这一过程。自古至今也是这样,过程越波折,收获的时候越欣喜。更通俗点儿说,饿你三天,给你啥你都吃得香。饱腹恰恰相反,再好吃的东西也倒胃口。

从展览出来已是六点多,离开温暖的展室熊鑫就戴上了手套,围巾绕脖子足有三圈。施沐晨笑着说你可真怕冷,熊鑫眨了眨眼说保护手很重要。

晚饭的邀请果然没被拒绝,施沐晨上了车开眉展眼。餐厅的位子一早就预定了,要是又被拒,他真不想混了——即将迎来圣诞,大好的社交季节岂容失败眷顾?尤其施沐晨也能感觉到,一点一点,熊鑫有些愿意接纳他的倾向了。至少没了他那过分的防备。找八个理由的习惯也能化解到三个。总的来说,虽然也没啥大希望,但总好过没希望。他施沐晨也从不是一个乐于空手而归的人。

车到地儿,熊鑫不禁皱眉——吃个饭你是不是每次都得搞这么大排场?熊鑫总也想不明白,为啥有些饭店搞的像希腊神庙,齁儿老高齁儿老高,提供的菜肴却像“珍珠翡翠白玉汤”

。更令人费解的是,从不倒闭。看来都是施沐晨这类人喜欢捧场。人饭店也有说辞:我们卖的是环境是氛围。熊鑫总想把这类饭店的后厨员工都掐死。熊鑫喜欢吃,但吃的是味道不是排场。胡同里五块一碗的羊杂汤都比五百一盅的鱼翅强。这是熊鑫多年的心得。哦哦,还得说,那“一盅”

比饺子碗还苗条。

“想吃什么?”

施沐晨把餐单递过来,熊鑫连连推辞:“你来吧,我都可以。”

“可别,回头我点了你又不爱吃。”

你点什么我也不能爱吃,这种地方就没好吃的。熊鑫一边想念颜瞻爹地的馆子一边还要笑意盈盈地说:“我真的都好啦,没有忌口。”

我为什么不掐死我自己?熊鑫说完就有此等念头。

上菜慢也是这类饭店的通病,就好像饿一饿你既能给你机会凸显你的涵养又能等把你饿个头晕眼花以蒙蔽你可怜的味觉。但你要知道,人对美食的评判通常靠的是嗅觉,不感冒饿疯了也能分辨出自己吃的是垃圾还是美味。

等餐期间,施沐晨将一只小盒子推到了熊鑫面前。熊鑫大眼睛圆睁:你这是……?以他对施沐晨的了解,他似乎还没缺心眼儿到捧个钻戒出来。就算他真有这种恶俗之心,也会搭配他公子哥的体质:百分之八十他会叫一道甜点,并跟侍者串通一气把钻戒塞进布朗尼蛋糕里。就这几十秒飞快的思维,熊鑫的脸顿时腾腾冒火:他惊觉自己竟也可以如此刻薄。施沐晨到底招他惹他了……非得这么编排人家。熊鑫认真想了一下,大概是因为上周跟颜瞻和他家邪恶王子一起吃了顿饭,席间,自己学会的刻薄。当时他们有个话题,说颜瞻一个女性朋友年龄不算小了,家里人也张罗、朋友们也张罗,各类男士轮番登场。这时候任伟叼着烟说:来的都是怪兽吧?人们就热衷于萝卜配白菜的事儿。颜瞻瞪眼瞠目结舌,想不明白他朋友到底是萝卜还是白菜。熊鑫咬了自己舌头一下儿。他实在想不出来,颜瞻到底如何跟这么一个人生活在一起的,且,还保持着一颗热情纯洁不功利的心。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话显得站不住脚了。但细一思索,又觉得不无道理。人通常会迷恋两类人,跟你相像的,跟你相斥的。后者我们说叫互补。很明显,颜瞻跟任伟是典型的互补。而自己……所谓跟你相像的,大抵又可以分作两类,一类是你渴望成为但你又深知自己这辈子也当不成的人;一类是照镜子型,也就是自恋——这类大多没啥好结果。在这个细分里,熊鑫属于前者。而这种迷恋,其实衍生于嫉妒。你看着他,觉得他比你好看,觉得他比你高大,觉得他比你有才华,觉得他比你受欢迎,觉得他比你……总之哪儿哪儿都比你强,你嫉妒的同时又天真地以为占有这样一个人,他的好看、高大、才华等等等就都是属于你的了。比自恋还可悲,典型的白日梦。

“打开看看。”

施沐晨抚摸着熊鑫搭在盒子上的指尖说。他愣呆呆出神的模样很可爱。

熊鑫打开纸盒,里面躺了一只打火机,躺在一堆粉红色的丝线上面。是一款zippo,钢琴的黑白琴键朴素大方,旁边的艺术字写着纪念肖邦200周年。

抬起头看向施沐晨,施沐晨微笑着说:“这下你可以告别一次性打火机了。”

自打熊鑫“丢了”

他的“蓝熊”

,就始终与一次性打火机为伍,它们一点儿都不配他漂亮的手。

熊鑫给噎得说不出话来——他最讨厌肖邦。

“喜欢吗?”

施沐晨把熊鑫哑口无言的表情读作了惊喜。

“一次性打火机挺好的……就不会再去在意是不是会丢了。”

熊鑫不忍心说实话。

“再丢我再买给你。”

“其实真的没必要……那只小熊打火机也是因为朋友特意买给我,我才很珍惜,我……怎么说呢,珍惜是因为它有纪念意义,不是说我特别喜欢芝宝的限量版,你真的不必为此破费。”

“值得珍惜的东西多了,但你不一定就珍惜了,譬如,你第一次遗精的内裤,再譬如你长出来的第一颗牙齿,它们现在肯定不在你身边。”

“……”

“再说了,东西的价值都是被人赋予的。这是我送你的第一件礼物,如果你能珍惜它,我会很高兴。”

横竖说不过他,熊鑫攥着打火机低着头,知道自己又败北了。“肖邦”

注定要躺在他兜儿里了,甭管他有多……不喜欢他。

用餐过程还挺愉快,施沐晨是个有趣的人,又很体恤你的每一处心情变化,熊鑫很难感到不愉快。吃了饭施沐晨提出一起去俱乐部坐坐,熊鑫发觉接二连三下来,他是越来越难开口说“不”

。但他委实不喜欢任何俱乐部的气氛,也不是很喜欢品酒或者交际应酬。上了车点了支烟尽量说服着自己,电话响了,来电显示:阿元。

接起来,一片安静中,他听到阿元情绪激动地说:“小熊,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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