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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勃更无趣了,有些羡慕熊鑫带了ipod。
“你在听什么?”
绷不住了,彭勃问。那人无动于衷,他不得不以手肘顶了他一下。
“怎么?”
熊鑫又摘下了耳机。
“听什么呢?”
“要听吗?”
嘿,你还挺大方。彭勃接过耳机,塞进耳朵里,就听到交响乐的声音滚滚而来,“但丁交响曲?”
只听了一会儿,彭勃便脱口问出。
“咦?你知道?”
熊鑫微微一笑。
彭勃也笑了笑。
两人坐得有一臂距离,ipod躺在当中,耳机一左一右在中间形成了v型。没人再说话了,都安静地听着美妙的音符。
偷得浮生半日闲。
熊鑫后来把腿蜷了上来,侧脸去看身旁的男人,他像是若有所思,手掌摊开来放在腿上,熊鑫看到他的指尖有很厚的茧子,里面混着钢弦的碎屑。他弹电琴,熊鑫想。再去仔细观察他的长相,是个很英挺的男人,轮廓感很强,配合他高大的身材,特别有男人味儿。最突出的是他的眼睛,又黑又亮,闪烁着坚毅智慧的光芒。
彭勃也会去打量熊鑫,他有些太消瘦了,锁骨深陷,喉结很突出,上臂还没自己的小臂粗。再瘦些就要让人觉得营养不良了。也很白,白得像是不太常见日光。五官并没有什么特别迷人之处,但很干净,文质彬彬。唯一突出的大概是他的鼻子,从侧面看过去,形状特别好看。全身最大的优点都在他的手上集中体现,就连指甲都像是精心修剪过。不知为什么,这双手让他想起了另一双手,也是这样的纤细修长,又白又软,指甲同样被修剪得一丝不苟。那是谁的手呢?
过了许久,手机忽然响起,熊鑫接了起来,阿元慵懒的声音顺着信号传来:“喂,你到底在哪儿啊?怎么都找不到你……”
熊鑫起身,摘下了耳机,一边向前走一边接电话。
彭勃还坐在原处,又点燃了一支烟。这一等就是遥遥无期,等到三支烟都碾灭了,彭勃关了ipod起身,却遍寻不见那消瘦的身影。
他愣住了——人呢?
试着喊了几声,也无人回应。
要不是手里还攥着那只播放器,他还真以为自己见了鬼。看看腕上的手表——都市怪谈版的灰姑娘啊?
低头注视着手里的ipod,有些旧了,也不是最新的款式,绕线器是一只棕熊,憨厚可爱的样子。外壳也是头熊,一只咧着嘴笑的熊。
他果然很童趣。
不对,这不是问题的关键,这东西得还给他吧?还有那个警示牌。
“你喝什么了?站稳了。”
熊鑫架着阿元上了车,费了把子力气才把她平放在后座上。她就这个习惯特别好:临近喝大之前,记得通知你。
倒车上路,开出去一段熊鑫才猛然记起忘了拿ipod。那只ipod对他很重要,不是播放器本身,而是里面的内容。里面录了很多他即兴演奏的灵感。
糟糕!熊鑫一脚踩了刹车,想调头回去取,可一想到由此可能会引出来的一连串麻烦,心一横,又起步上了路。
真倒霉。只能自认倒霉。都是阿元太让他挂心才搞出这种乌龙。可熊鑫又转念一想,至少他把它落在了一个也爱音乐的人手里,还不算太悲剧。
认命吧。
想到这儿,熊鑫又认真想了想那个男人的脸,如果下次还能遇到……再问他要吧。虽然基本不可能,但也只能如此聊表安慰了。
我的ipod啊……真命苦。
秋天不知不觉中就来了,昨天还艳阳高照,今天就大雨倾盆。一场秋雨一场寒,熊鑫竖起了风衣的领子,雨扑面而来,打着的伞时不时被风吹翻。
冷,很冷,就算戴着手套熊鑫也觉得指尖冰凉。
你就是皮下脂肪太少啦。阿元总这么说。
从地铁站出来已经走了一大段,路上行人稀少,擦身而过的车溅起污水,熊鑫躲避不及屡屡皱眉。
好不容易走进阿元工作的店,他已跟落汤鸡别无二致。店里空荡荡的,店员大多百无聊赖。相熟的伙计看见熊鑫,笑着跟他打招呼,熊鑫点头微笑回敬。他们说阿元在楼上休息呢,请他先坐。熊鑫说不急,点了一支烟坐沙发上等。
阿元半个多小时后才下来,脸上挂着疲惫的神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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