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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打篮球(第2页)

高小胜:……懂了,马上就去把皮肤晒成小麦色,这该死的魅力啊。

“哥,你刚才简直在犯罪”

“犯什么罪啦”

,沈逸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笑道。

“你偷了我的芳心,你个偷心犯”

,高小胜做了一个捂心的动作,这个篮球他学定了,学好了,也去帅死别人。

“我敢保证,喜欢你的女孩子可以绕学校一圈”

沈逸乐得哈哈大笑,“算是吧,我也不知道她们喜不喜欢我,但是如果有女生给我送水的话,我都会拒绝的”

“我已经有对象了,等我研究生毕业我们就会结婚”

高小胜觉得自己猝不及防地被塞了一嘴的狗粮,晚饭也不用吃了,饱了。

啧啧啧,瞧瞧这一脸甜蜜的笑脸,眼睛都弯成了一道月牙了,那一口的大白牙,没眼看了。

这一下算是打开了沈逸的话茬,高小胜根本就没有插嘴的机会,全程看着沈逸冒着粉红泡泡地讲述自己的恋爱过程。

好家伙,本来以为是痞帅体育生,没想到是恋爱脑。

“我们第一次见面就是在学校门口的书店,当时不小心拿到了同一本书,我记得特别清楚,是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

“手不小心碰在一起了,就像是触电的感觉。我们两眼对视的时候,我感觉自己的心脏在剧烈地跳动,大脑里面全部都是砰砰砰的声音,她转身就走掉了,我当时没有反应过来,没能及时留下她的联系方式”

“没办法,只好接下来每一天都在书店里等着,万一她哪天就来了呢”

嘶,牙好酸,受不了了。不过,看见别人幸福,高小胜也由衷地感到高兴,这种快乐真得很能感染人,他不由自主地也露出了笑容。

接下来两个月,高小胜的生活过得非常充实,翻译文本、看书、练球成为他的日常,虽然说,他也时常觉得自己非常菜,但有什么关系呢。

正在做就好了,没有什么事情的成功是一蹴而就的,每天做一点就够了,翻译得很烂也不要紧,不用为此而感到焦虑,只要每一天都比过去的自己更好就够了。

高小胜心态那叫一个稳,错了就错了,下次再改就行了,翻译得没有诗意,那就改呗,也不管会不会被嘲笑,谁还没犯过点错啊,大家不过都是一笑而过。

谁还天天闲的没事干,专门记别人的糗事,不用过夜,这事就能被大家忘得一干二净。

除了自己,没人会非常关注你,大家自己的事都忙不过来了。

字典的从新到旧,见证了高小胜每一天的努力。

四月最残忍,从死了的

土地滋生丁香,混杂着

回忆和欲望,让春雨

挑动着呆钝的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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